幾天前看了朋友的部落格 有一篇難接近的文章 當然我並不想用自己的想法去加上她的身上

我也不想去猜想她在想什麼 我更不想在這裡去評論她所寫的東西 我只是引用她的標題 難接

近 因為我又闖禍了 我開了一個很過份的玩笑 惹的兩位姐姐非常的生氣

 

我傳了一封非常無聊的簡訊 內容指從看守所要被放出來 然後從受刑人變成了更生人 但她們

並不知道這一切只是我的比擬 因為我一直把那裡當成看守所 把自己當成管理員 但她們只是

覺得很莫名其妙 我在做什麼

 

然後呢 二位姐姐還互相的通電話 討論著 那莫名奇妙的鬼簡訊是怎麼一回事 是不是因為她們

很久沒理我 而我在鬧情緒之類的 結果我又再一次的跑去跟姐姐們自首 打電話賠罪 她們都覺

得我太過份了 你開那什麼玩笑 感覺氣到快哭了 我想她們一定氣到不行

 

今天我才發現原來法律是那麼難以接近的 因為沒有人會喜歡你的朋友告訴你 他被關 然後問

你要不要來接風 而他則從受刑人變成了更生人之類的 而今天更令人生氣的是 他說的一切都

是個笑話 真的很過份

 

 

說好不評論別人所寫的東西 但人之所以難接近 是因為她背後的故事 而造成的防衛心 所表現

出來的 可以講的很多 但法律之所以難接近 是因為幾乎沒有什麼好事 因為不會有人喜歡跑法

院 或是其它 如醫院 警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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